2023年2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吉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吉交规〔2023〕3号),以下简称《细则》,于印发之日起施行。《细则》的印发将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我省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便于更好理解《细则》,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允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施工分包活动。施工分包是社会分工专业化的必然结果,符合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公路工程分包管理需要,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近年来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调研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完善和加强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引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实现工程分包的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全力营造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研究出台《细则》。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1〕5号)。
三、起草过程
2022年2月份开始《吉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和资料收集后,起草形成了初稿。经多轮讨论和修改,于2022年5月初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2年5月26日至6月26日通过省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2022年7月12日组织完成专家论证暨风险评估会;7月14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7月15日通过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查;于2023年2月10日由第三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此稿。
四、总体框架
《细则》分为七个章节,共四十三条内容。分别为总则、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分包合同管理、行为管理、信用管理、附则。
总则部分主要明确参考依据、适用范围,对施工分包进行释义;管理职责部分明确各方职责和管理权限;分包条件部分明确分包的资格条件及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分包合同管理部分明确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并且履行监理审核、发包人备案的具体程序;行为管理部分明确严禁转包、界定违法分包条件;信用管理部分明确对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履约行为按照相关信用规定进行管理;附则部分明确对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等专业术语进行释义,并明确施行时间和解释机构。
五、主要特点
(一)细化分包管理职责分工,提高管理效能。本《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工程分包程序,明确采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建设单位审负责批的管理流程,切实压实压紧各方责任,提高分包管理效能。
(二)明确定义施工分包、劳务合作。交通运输部将分包定义为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合作不属于分包,其目的在于鼓励施工专业化分包,增加可操作性。同时,为有效防止“以劳务合作之名行专业分包之实”这一现象,本《细则》对劳务合作给予定义,明确劳务合作不属于分包,并结合建筑部门有关规定和做法对劳务合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加以有效引导。
(三)清晰认定转包、违法分包情形。在交通运输部对转包、违法分包的定义和认定情形的规定基础上,参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对转包、违法分包定义及认定情形,本《细则》对公路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
相关文件: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