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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白山东高铁站站区及周边出租车营运、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白山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6-05-06 作者:韩睿 收藏

  为全面提升白山东高铁站站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水平,从严整治出租车违法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候客、通行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站区交通环境,白山市交通运输局、白山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高铁站站区及周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为集中重点整治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长效管理。
  二、整治范围
  白山东高铁站站前广场、进出站通道、站区匝道及相邻鹤大公路沿线重点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出租汽车强行拼客、无故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二)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达标、车载设施设备残缺不全,不符合营运服务规范要求;
  (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非法营运活动;
  (四)异地出租汽车违规进入站区滞留待租、揽客营运;
  (五)出租汽车违规喊站揽客的行为;
  (六)在一楼落客区违规停车、随意待客、不按规定发车;
  (七)出租汽车不服从站区统一管理,在二楼送客通道违规上客;
  (八)社会机动车在站区道口、匝道入口、鹤大公路沿线占道停车、滞留候客;
  (九)社会车辆在站区禁停区域停车上下人员、乱停乱放,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一)对在高铁站及周边区域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未取得合法营运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非法营运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并纳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抓拍相结合方式,加强站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控,对违法停车、超员、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五、监督举报
  (一)举报扰乱公共秩序、交通违法等行为,拨打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经营等行为,拨打举报电话:12328。
  请广大客运经营者、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文明出行,共同维护白山东高铁站站区及周边良好交通营运秩序。
  特此通告。
  白山市交通运输局
  白山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韩睿
初审:韩睿    复审:刘禹彤    终审:迟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