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畅通。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20日,在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故意绕行、拒载、甩客、主动揽客、违规拼车、隐匿乘客财物、车内对讲机扰民及不使用文明用语等侵害乘客权益的行为。
2、重点整治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车辆未参加定期检查继续运营、不按规定使用服务设备、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等影响运营服务的行为。
3、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异地运营及异地滞留待租等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
4、重点整治驾车吸烟、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
二、监管惩处
对于侵害乘客权益、影响运营服务、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三、监督举报
市民发现出租汽车行业违规行为时,可拨打12328投诉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车牌号、乘车时间、地点、经过等基本信息,同时可提供视频、支付记录等证据便于执法部门及时查处。
特此通告。
白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