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刚,男,汉族,1981年3月生,白山市浑江区出租车驾驶员。陈永刚先后于2015年挽救投湖自尽女子,2023年扑救火灾,两次均被公安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展现了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凛然正气。2021年,陈永刚被评为“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23年,陈永刚被评为“白山好人”。
路遇火情 及时施救化险为夷
2023年9月22日22时30分许,陈永刚驾驶出租车经过白山市浑江区健民街的一片居民区,看到胡同内有明显的火光。陈永刚担心是着火了,立即停车前去查看,发现是胡同内一个垃圾箱起火,火苗蹿起1米多高,已经将半边塑料垃圾箱烧融化了。着火的垃圾箱紧挨着居民楼,旁边还停放着数辆汽车,如果不及时将火扑灭,引发连锁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情况紧急,陈永刚顾不得思考自己会不会陷入危险之中,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灭火!必须马上灭火!陈永刚马上返回车内,拿出车载灭火器救火。麻绳专挑细处断,正在危急的时候,灭火器却出现了故障无法使用。陈永刚尝试了几次均告失败,停下来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后,陈永刚心想:形势不能等,必须想办法阻止火势蔓延。在这种时候,个人的生死安危早就不重要,也根本不在他的考虑中。怎么能阻止火势变大,怎么能避免汽车爆炸,怎么能保护夜晚这片居民楼里沉睡的住户,才是他的唯一念头。
于是,陈永刚克服恐惧、不顾危险,走近着火的垃圾箱,尽量躲避着熊熊燃烧的大火,用尽全力将垃圾箱推到远离居民楼的街面上。这时接到报警的消防队员及时赶来,迅速将火扑灭。正是由于陈永刚及时发现火情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从而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情况。2023年10月16日,经白山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确认陈永刚的见义勇为行为。
勇闯深潭 救起轻生女子
冒着烧伤危险推走垃圾桶并非是陈永刚第一次见义勇为,早在2015年陈永刚就救下了一位落水女子,挽救了一条年轻鲜活的生命。2015年8月30日下午,陈永刚正在白山市青山湖游玩,突然看到湖中心一位乘坐观光船的年轻女子举身赴清池,跳入湖中意图自杀。陈永刚擅长游泳,当机立断跳入水中,奋力向数十米远的女子落水点游去。游近后,为防止被落水者缠抱发生危险,陈永刚小心地绕到女子背后将其抓住,用尽全力托举女子,使其头部露出水面。同时,陈永刚拽着落水女子向附近赶来救援的观光船游去,最终成功将该女子救上岸。
拔诸水火,登于衽席;救危困,水火不辞。无论是面对通天的大火,还是汹涌的波涛,陈永刚始终勇往直前,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陈永刚两次跋涉水火的见义勇为行为书写了白山市出租车司机群体中继张吉林、汤万春之后又一次凡人善举,成就了又一位“的哥”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