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出租汽车经营者:
202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确保“两节”期间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良好,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出租汽车运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运营方面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运营车辆性能良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协助从业人员注册并办理服务监督卡,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要按时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定期检查,凡未参加定期检查或者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运营。
二、车容车貌方面
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要求。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计程计价设备、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三、运营服务方面
出租汽车驾驶员要遵守运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得故意绕行、甩客、拒载;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不得收取乘客高额车费。主动使用文明用语,主动协助乘客查找遗失物品。
四、安全驾驶方面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驾驶车辆时不得随意停车、调头;不得吸烟、接打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白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责令改正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
白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