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白山市区出租汽车行业
“文明创建、提升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环境,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打造“城市流动新名片”,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养、服务质量,增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出租车行业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经白山市交通运输局、白山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提升优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23年5月份开始,至2023年10月份结束。
二、评选范围
市区内(不包含江源区)所有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和车辆。
三、评选内容
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提升优质服务活动”,评选出“优质服务企业”1户、“白山的士之星”10名、“文明服务标兵车”20辆。
四、评选标准
(一)“优质服务企业”
1.在市区获得出租车运营许可,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满2年的企业。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企业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取得较好成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依法成立工会组织,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热忱服务职工,工会工作获得职工高度认可。
3.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管理、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包括从业资格、权益保障、教育培训等)、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
4.安全运营成效突出,营运车辆基本无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
5.运营服务成效突出,企业运营服务按照交通运输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企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完成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营运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工作成效明显。
7.未组织或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涉稳事件。
(二)“白山的士之星”
1.在市区获得从业资格,并从事出租汽车服务满2年的驾驶员。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依法加入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生产、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诚信从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行业稳定发展,仪容和举止行为得体,无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有责投诉记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危险驾驶犯罪、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
5.在本职岗位上勤于学习,创先争优,乐于助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6.未组织或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涉稳事件。
(三)“文明服务标兵车”
1.在市区从事出租汽车服务满2年的出租车辆。
2.车辆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营运标志齐全,车内外监控摄像头、计价器、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等服务设施完好有效。
3.运营服务成效突出,车容车貌整洁规范,车辆无破损、无乱贴广告,无营运服务违规违章、无有责投诉记录。
4.安全运营成效突出,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车内配备灭火器、车辆保险齐全、有效,具有较长的安全行车里程。
5.未组织或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涉稳事件。
五、优先推选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况的企业和驾驶员优先推选。
1.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2.按规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或积极组织参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应急运输保障等公益活动的。
3.有突出事迹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
4.受到当地政府、行业嘉奖或媒体报道,如见义勇为、舍已为人、拾金不昧等行为的。
5.获得相关技能类竞赛奖项、拥有技术发明创新的。
6.在本年度“出租汽车红黑榜”中有拾金不昧、主动归还物品等好人好事行为的。
六、评选方式
“文明创建、提升优质服务活动”创建领导小组将结合出租汽车“红黑榜”、日常监管平台、投诉举报平台、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参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依据评选标准,评选出1户“优质服务企业”、10名“白山的士之星”和20辆“文明服务标兵车”,并根据评比分数择优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出租汽车行业“十百千”先进典型。
七、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优秀典型结果,将通过白山市政府网站、白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白山工会发布微信公众号、白山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宣传先进事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在出租汽车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
白山市交通运输局
白山市总工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