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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恢复浑江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的通告(第286号)

来源:白山发布 日期:2022-04-19 作者:韩睿 收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16日起,继续逐步恢复浑江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2.浑江区内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班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恢复运营;白山至江源、白山至石人县际公交车恢复运营;其他跨县(市)、跨市(州)、跨省客运暂不运营。

  3.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市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重点保供企业,经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分批有序开放;理发美发、餐饮、药店等经营场所和工业企业管理继续按第282号通告规定执行;集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等场所继续关停。

  4.景区景点、宾馆、旅店、招待所、日租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健身房、瑜伽馆、游泳馆、体育场馆,影院、网吧、酒吧、歌厅、游戏厅、探案馆、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美容院、浴池、按摩店、足疗店、水疗店等非基本生产生活必需场所继续关停。

  5.各类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个体诊所、门诊部继续关停;线下教育培训机构、自习室等场所继续关停;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和开展集体宗教活动。

  6.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单位和场所严禁人员聚集,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线下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禁止堂食。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封控区、管控区内的有关单位、场所不在此次恢复营业范围内。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浑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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