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市、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4月14日起,对浑江区以下区域防控级别进行调整:
一、对红旗街道矿务局楼(45号楼、70号楼、84号楼)、红旗街道轻化小区(1号楼、2号楼)解除封控区管理措施,按防范区管理。
二、对红旗街道矿务局楼(50号楼、51号楼、65号楼、72号楼、81号楼、83号楼)、红旗街道建行小区1号楼、红旗街道轻化小区3号楼解除管控区管理措施,按防范区管理。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浑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