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在浑江区实施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期间,对人员和车辆流动进一步加强管控,现通告如下:
从4月1日8时起,除应急公务及城市运转保障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防疫物资保障车辆、重点企业生产急需物资保障车辆、保春耕物资车辆和特种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允许通行的车辆,需出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浑江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车辆通行证》或此前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红色《白山市疫情防控应急车辆通行证》。
除疫情防控人员、医护人员及急危重症患者、社区疫情管控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应急公务及城市运转保障人员、人民警察等5类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流动。允许流动的人员,需出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浑江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配合使用,人民警察执行任务持警官证通行。
静态管理结束后,《浑江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工作证》和《浑江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车辆通行证》自动失效。
附件:1.《浑江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车辆通行证》样本

2.《浑江区疫情防控静态管理工作证》样本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