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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汛”而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多举措保障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2023-07-14 作者:韩睿 收藏

  为保障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闻“汛”而动,多举措扎实做好全市船舶防汛工作,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靠前监督 排查隐患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靖宇县交通运输局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办公室及靖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花园口、仁义等通航水域,现场监督检查各水路运输企业所属船舶停泊水域、船舶主机、舵系、锚系设备、消防和救生设备配备、船员上下船通道以及防汛值班人员等内容,全力排除营运船舶汛期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细化实化度汛措施,要求水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关注气象信息和水位变化,做好船舶锚泊、系固措施,严防船舶断缆走锚、失控、翻沉等事故发生。

  全天监测 及时预警

  汛期期间,水路运输大队建立每日水文气象通报机制,设立一名防汛专员,全天密切关注汛期天气信息,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和水位变化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全市水路运输企业微信群和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全市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

  专题培训 以学促用

  在近期召开的全市水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化建设体系专题培训班上,水运执法人员就船舶防汛要点及措施、船舶防汛检查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具体包括正确评估船舶防汛风险、合理选择船舶停泊场所、严格检查船员适任情况、充分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等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水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防汛安全意识和防汛安全技能。

  值班值守 保障安全

  全面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在位,并保持通信畅通,做到时刻监测预警、时刻迅速反应、时刻备战救援,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同时规范防汛值班记录,确保事事有记录、件件有落实。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提升汛期水上安全防范的主动力、应对性,以“迅”应“汛”筑牢水上交通安全屏障,全力打好防汛“主动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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